当前位置: 主页 > 资讯中心 » 把職員調去公墓業務!雲林褒忠鄉長涉職場霸凌遭彈劾 移送懲戒法院
記者陳思穎/綜合報導
雲林縣褒忠鄉長陳建名竟涉嫌職場霸凌,對員工不合理工作調動,調至公所外從事公墓業務,造成該員工身心權益、機關形象受到嚴重損害。監察院昨(4/30)日通過彈劾案,全案移送懲戒法院審理。
雲林縣褒忠鄉長陳建名涉嫌職場霸凌。(圖/陳建名臉書)
監察院指出,陳建名因個人涉及刑事案件,導致所屬職員遭受不合理的工作調動,包括2次被調至公所外從事公墓(含生命園區)業務等。監察院表示,鄉長本應注意維護公務職場,保障部署在執行職務時免於不當騷擾或精神侵害,但他不僅沒有審慎公正的行使職權,還惡化職場工作環境,雲林縣政府調查認定涉職場霸凌成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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監察院說明,陳建名相關作為已違反《公務員服務法》規定,嚴重損害公務員名譽及政府信譽,已構成應受懲戒事由,因此依法對他提出彈劾並移送懲戒法院進一步審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