当前位置: 主页 > 资讯中心 » 非法捕猎上百只黑水鸡 三男子在巢湖获刑
新安晚报 安徽网 大皖客户端讯 贵州三男子利用扩音器,录音机和网笼在巢湖市非法捕猎国家“三有动物”。日前,被巢湖市法院分别判处有期徒刑。
经审理查明,2018年9月份左右,被告人陆某甲、陆某乙、杨某某至巢湖市中垾镇太平村委会周村附近,利用扩音器、录音机和网笼非法捕猎黑水鸡、黄胸鹀。2018年9月11日,巢湖市公安局民警现场查获黑水鸡184只,黄胸鹀7只。经鉴定,黑水鸡、黄胸鹀为囯家保护的“三有动物”。
被告人陆某甲、陆某乙、杨某某于2018年9月11日被民警抓获归案。
法院认为,被告人陆某甲、陆某乙、杨某某违反狩猎法规,采用禁止使用的工具猎捕黑水鸡、黄胸鹀超过20只,属于情节严重,构成非法狩猎罪。三被告人到案后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,系坦白,依法均可从轻处罚。
综上,判决被告人陆模特甲犯非法狩猎罪,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。被告人陆某乙犯非法狩猎罪,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。被告人杨某某犯非法狩猎罪,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。
新安晚报 安徽网 大皖客户端记者 朱庆玲