当前位置: 主页 > 资讯中心 » 偷盗电瓶车被发现变抢劫 男子获刑三年十个月
新安晚报 安徽网 大皖客户端讯 河南一85后男子在合肥市瑶海区一小区偷盗电动车被主人发现,竟持械击打对方并抢夺手机。日前,瑶海区法院作出一审宣判,被告人李某某犯抢劫罪,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十个月,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千元。
经审理查明,2018年7月4日下午15时许,被告人李某某携带扳手等工具至合肥市瑶海区一小区7栋楼下,盗窃被害人费某停放在该处的一辆电动三轮车,已将电动车仪表盘上线路剪断,被被害人费某发现后拿手机报警。被告人李某某遂抢夺其手机并准备逃走,被害人费某拽住被告人李某某衣服,被告人李某某又拿出携带的扳手殴打费某头部致其受伤,并抢走费某的一部手机,后逃离现场。同年7月8日,公安机关将被告人李某某抓获归案。
法院认为,被告人李某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,在盗窃被害人费某停放在楼下的电动三轮车过程中,被被害人费某发现,竟采用扳手殴打被害人费某等暴力手段,劫取被害人费某的手机,其行为已构成抢劫罪。被告人李某某归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,系坦白,庭审中自愿认罪,可从轻处罚。被告人李某某曾因盗窃、寻衅滋事被行政拘留两次,仍不思悔改,又实施抢劫犯罪,可酌情从严惩处。被告人李某某持扳手作案,造成被害人费某受伤,又可酌情从严惩处。
综上,作出上述判决。
新安晚报 安徽网 大皖客户端记者 朱庆玲